第3章 伊莎小姐

作品:《制霸美利坚

    通过无人机,高文看到敌人俯身换枪的间隙,果断现身窗口,朝着那人的腰子搂了一枪。

    敌人的身体瞬间弯折,闷哼倒地。

    高文立即翻身入户,确定对方没有反击能力后,随手抽走对方身上的战术马刀。

    高文将马刀别在腰间,便看到一位同伴翻窗户跳了进来。

    那人肤色白净,年龄跟高文相仿。

    他的面容也算俊朗,虽然戴着毡帽,但是白色的长发卷在脸颊两侧,裹挟着浓浓的英伦风采。

    他腰间挂着一条帆布袋,袋子里还别着六个燃烧瓶。

    “伙计,我相信你的勇敢与智慧才是化解危机的钥匙,我愿与你同行。”

    高文点了点头,这个青年名叫拉里修斯,绰号白毛,在罗斯家族的奴隶中,他是少有的精通音律的人才。

    平日里他经常给奴工们演奏小提琴。

    所以高文对他印象颇深。

    “汤姆逊简直就是个白痴,他只会葬送大伙的性命。”

    “好了,别提他了。”

    高文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

    汤姆逊主张的线列阵型虽然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战术。

    可是在高文看来,那就是既呆板又愚蠢的排队枪毙。

    真正的战术是因地制宜!

    坦桑镇的街道宽达八米,两边的建筑之间还有胡同巷道。

    最佳的应对方式就是占据有利建筑,攻防兼备。

    同时还能确保伊莎贝拉的安全。

    “接下来我们怎么做?”拉里修斯问道。

    高文扬手指了指楼顶,拉里修斯顿时心领神会,扭头看了看单层的平房,果断钻进壁炉内,顺着烟囱向上爬去。

    随后,拉里修斯扔下一道绳索,将高文拉上去。

    屋顶的积雪厚达半尺。

    高文调整侦察高度,重点观测屋顶侧翼的那条骑兵胡同。

    “尤文,燧发枪太长,走不了烟囱,咱们来屋顶干啥?”

    拉里修斯蹲伏着身体,将双手放在嘴边哈着热气,带着疑惑问道。

    “嘘!”

    高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拉里修斯不解地跟着高文缓慢移动到屋顶边缘。

    很快,胡同下面整装待发的骑兵映入眼帘。

    “该死的!这里竟然还有伏兵!”拉里修斯面露诧异,不可思议的看向高文,声音低的宛若蝇蚊。

    “别愣着了,快让敌人尝一尝莫洛托夫鸡尾酒的味道。”高文努了努嘴催促。

    他之前就观察过了。

    拉里修斯携带的燃烧瓶,是南方军用的版本。

    瓶子里,不但有酒精跟火油,还添加了橡胶块。

    这样能够增强黏附力跟燃烧半径,用来对付骑兵最为合适。

    拉里修斯跟个老六一样激动的点头如捣蒜,急忙点燃两个瓶子抛了出去。


    下一秒,他发现垂直掉落的瓶子钻进厚重的积雪之中,并没有爆裂。

    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引起了骑兵的警觉。

    有人跳下马背,在雪中翻找起来。

    有人则抬头朝着胡同上方观察。

    屋顶的拉里修斯立马缩回脖子,苦着脸道:“我为我的失误深感抱歉。”

    “没关系,你能行,再来一次。”

    高文耸了耸肩,除了鼓励,还能说什么?

    深受鼓舞的拉里修斯将剩下的瓶子全部点燃,丢出去的时候特意调整了角度。

    瓶子在落地之前就撞上对面的墙体。

    伴随着燃烧瓶暴碎的声音,迸溅的火苗无序蔓延。

    虽然落地的火焰被积雪所覆,瞬间只剩浓烟。

    但是溅到骑士跟烈马身上的火焰却是愈燃愈烈。

    烈马发出阵阵痛苦的嘶鸣,在胡同内混乱冲撞,少数战马冲出胡同,在街道间肆意驰骋。

    随着一阵紧凑的枪声响起,马背上的骑士相继倒地。

    骑兵临场失序,短时间内难以集阵进攻。

    失去骑兵的掣肘,罗斯家族的军团压力顿减。

    “干的漂亮!”

    高文朝着拉里修斯挑起大拇指。

    “尤文阁下,这都是你的功劳,听你指挥,如同遵循上帝的指引。”

    拉里修斯兴奋的满脸通红,不断抖着肩膀,他从未想过巷战还可以这么打。

    尤其是敌人的骑兵发生骚乱,无法威胁街道上的战友阵地了。

    拉里修斯不仅看到突围的希望,似乎还看到安全返回驻地之后,大领主亲自为他颁发的勋章与金币。

    “尤文,我们下一步怎么做?”

    “我们必须想办法占据那栋阁楼。”高文毫不犹豫地指着北街那栋最为醒目的三层阁楼。

    目测那栋阁楼单层的挑高就有五米,一旦占据那栋楼,就意味着控制了坦桑镇的制高点。

    拉里修斯随着高文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立即回道:“那栋楼是坦桑镇镇长艾德蒙的家。”

    高文眉头一挑:“你确定?”

    “尤文,你这是第一次护商,有些情况不知道也正常,其实坦桑镇是我们大领主经营多年的商驿,艾德蒙被领主大人委以重任,镇守此地,我之前跟着奥德彪阁下出来过多次,艾德蒙曾在那栋阁楼内款待过我们,可惜”

    拉里修斯的咏调突然从高兴变为愤慨,义愤填膺的啐道:“该死的艾德蒙听闻北军南侵,半个月前就撤离此地,前去墨西哥避难了。”

    高文跟着问道:“大领主为何不收复失地?”

    拉里修斯无奈地说道:“南北大战一触即发,各大领主收缩防线,人力物力都往大城市集中,像坦桑镇这样的边缘小镇自然会被冷落。”

    高文则略带不解:“既然放弃了坦桑镇,为何还要来这里?而且是伊莎小姐亲自带队?”

    记忆中,伊莎贝拉可是大领主罗斯·戈贝尔的掌上明珠。

    既然坦桑镇被家族放弃,甚至有可能成为敌占区。

    那么伊莎贝拉为何要以身犯险?

    “尤文,你岂不知,贵族也有贵族的烦恼?”

    拉里修斯继续解释道:“我听说领主大人好像被南部议员们委任为准将了,为了扩充实力,大领主有意奴隶农场的廉价资源,因此授予奥德彪很大的权力,他携带了足够拿下数千名黑奴的黄金,大领主甚至还许诺,事成之后就把伊莎贝拉小姐嫁给他。”

    拉里修斯摘下毡帽,将塌塌的发型拢的蓬松了几分,继续说道:“今天可是圣诞节,民众们都围在壁炉前面享受火鸡趴体、互相祝福、瞻礼,谁会在这时候打仗?”

    高文眯了眯眼:“我猜,这是伊莎贝拉小姐的初始想法吧?”

    拉里修斯咒骂道:“是的,尊贵的伊莎贝拉小姐说了,这种时候出门做生意是最安全的,可是谁特码会想到,敌人预判了大小姐的预判,真是该死!”



第3章 伊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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